本協會因資源、人力皆有限,經費仰賴民眾捐款,中途及安置空位嚴重不足
目前以『瀕臨危險之流浪、受虐兔』為緊急收容原則

 

【發現待救援流浪棄兔、撿到兔子,我該怎麼通知協會?】

協會每日都會收到來自各地的通報救援留言或信件,然而有多數通報人未留下聯絡方式,或是地點描述不清楚,讓協會人員非常的困擾。
為確保準確性與安全性(亦預防假通報真棄養的案件),協會僅接受有完整填寫【通報救援書】的案件

且必須煩請通報人附上『身份證字號』『若需救援時,通報人需一同前往』 並核對通報人身份證或其他身分證件,以確定通報之真實性。
故請各位通報人發現案件時,請幫忙確實填寫【通報救援書】,感謝各位的善心通報。

 

定義僅限 :路上流浪的緊急需求兔子 (不包含:不當飼養有主兔、寵物店兔、收容所兔)

1.看到路邊、野外流浪的無主兔,請務必先救起,先安置
(看到時若您沒有馬上抓起,等協會或其他人趕過去時,可能兔子已經跑不見了,或是兔子已死亡..被車撞貓狗咬死等等因素)

2.請通報人於兩週內(自撿到日起算)填寫救援通報書,

安置後,請拍該兔清楚照寄給協會 (並附上案發地點照片等等) 並詳盡告知救援時的相關資訊
 

●通報書內容資料不全、未附相片者均不受理。


3.等待協會回信通知,若無籠位請您先幫忙照顧一陣子 (期間醫療等費用協會負責、亦可提供相關養兔配備)
 

●拾獲民眾未即時通報且有持續飼養超過一個月以上,均視為自有兔之飼養行為,無法提供協助

●拾獲者未經同意及未遵循通報流程、若直接送到安置中心者,一律拒絕

 

 

【發現不當飼養 有主兔、寵物店兔】

可先自行柔性勸導,與對方打好關係再慢慢建議對方,協助對方改善

因協會人力資源嚴重不足,亦無公權力執行,也跟一般民眾一樣,只能勸導

若要檢舉不當飼養案件,建議民眾自行蒐證,自行向政府單位進行舉發並追蹤後續

違反動保法是刑事案件,各地動保處防疫所、員警必須受理!

請參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

動物保護法 ( 民國 104 年 02 月 04 日 修正 )

http://law.coa.gov.tw/GLRSnewsout/LawContentDetails.aspx?id=FL014739

「檢舉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獎勵辦法」
http://law.moj.gov.tw/News/news_detail.aspx?id=116189 
104年7月21日已施行。

往後遇到不當飼養的民眾都可蒐證檢舉,仍需靠民眾強力監督政府執行。

 

【無法繼續飼養的兔子,也可以通報給協會嗎?】

本協會並非收容所,中途兔分住在不同的中途之家,協會中途僅十幾位,現有的中途兔卻有超過百隻

其中不乏較不適合一般民眾領養的老弱重病傷殘兔,協會僅能以長期安養照顧為前提安置。
請摸摸自己的良心,做個為小生命負責任的主人,勿將自家兔以【假通報‧真棄養】的方式丟給協會處理。

協會有設置個人送養專區可提供發布送養文,還有更多網站亦提供送養平台,若因不可抗力因素確定無法繼續飼養,請您至少盡到最後的責任,為您的兔子找到適合的家庭。
只要多一個位置被佔住,協會能救援的兔子就少一隻...懇請各位切勿因私心以假通報來霸佔中途兔位置!
 

 

因假通報真棄養案件變多,為求謹慎,通報請附以下資料(缺一不可)

1.正確的通報書 (真實資料)

2.需詳述救援過程、細節、日期

3.兔子照

4.實際拍攝發現兔子的現場環境照二張以上 (非網路街景圖) 

5.通報人手拿正版身分證清楚合照 
(與通報書內的資料需相符)

6.通報人與兔子合照  (看得到兔子的樣子自拍,無須抱起來)

7.兔子目前的安置環境照片


若尚未救起需救援時,通報人需一同前往!


請民眾勿企圖假通報真棄養,呼籲大家不要以身試法
協會已對其他假通報案件採取法律途徑,絕不認同此種行為。

 

 

【是的,我已了解通報救援書的意義】

 

通報救援書下載請點此
<您的私人資料不會被公開,請放心填寫。>

「照片請用附檔的方式」 與 「通報救援書文件檔」  放在同封信內再寄出

填寫完畢請傳至協會信箱:rabbitsos@gmail.com
信件主旨請打:通報救援書【待救援兔所在地/您的大名】


感謝各位的配合,希望每一隻兔兔都能有個幸福快樂的家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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