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-2  

 

此案經協會認定為  疑似假通報 案件

不再受理。

 

相關說明如下:

2015/3/15

曾姓兔友先聯絡認識的協會中途表示有人撿到兔子,中途告知需依規定填寫通報申請書,並提供案發照片

曾姓兔友表示兔子已救回,沒有發現兔子的現場照片,基於信任及兔子安危優先,協會中途表示沒救援照沒關係,請對方先寫通報書

又,曾姓兔友說撿到兔子的宋小姐不會寫通報書,故由她代寄。

 

2015/3/16 協會接獲通報書。 
與曾小姐約定先暫時安置,於2015/3/28由曾小姐北上交兔給協會。

寄件人為 曾姓兔友(通報書內所稱之同學曾小姐)

通報人為 宋O瑩 (自稱發現兔子者)

 

主旨: 通報救援書(兔兔所在地:高雄小港區。通報人姓名:宋O瑩)

通報者姓名:宋O瑩

通報者連絡電話:0931XXXXXX

通報者身分證字號:S2XXXXXX81

通報日期:2015/3/15

通報者暱稱:Sung

發現待救援兔時間:2015/3/15 下午5點左右

發現待救援兔地點:地標:高雄市小港區中山四路的高雄公園

待救援兔數量∕花色:一隻。淺灰色。

認為需救援兔原因:公園裡有很多的流浪狗,怕被狗咬了或跑上馬路被車撞了。

待救援兔目前狀況:發現兔子時,先通報一位養兔多年的同學曾小姐,曾小姐先通報了流浪兔協會,要我先帶回家安置確保兔子安全,再寫就援通報書給貴單位,因為家裡沒養過貓狗寵物,沒有任何籠子可以關,所以先把兔放置陽台,同學有給我飼料跟草,目前先暫時這樣,曾小姐會來接走兔子再親自送去台北的貴單位。

 

2015/3/16  曾姓兔友於臉書自行發文,表示已接得該兔,並感謝通報人宋O瑩夫妻在公園救兔,文中用FB標註其通報人好友宋O瑩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留言也提及救兔行為及已通報浪兔協會,3/28將交由協會送養

 

2015/3/16  當晚,曾姓兔友所接灰兔交給一私人中途 (非協會中途,曾小姐亦無告知協會兔子安置別處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此過程協會不知情也無參與,皆為曾小姐與私人中途自行接洽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協會方是在3/23接獲檢舉後,才從曾姓兔友照片下的留言中得知兔子已在別處安置。

 

2015/3/23  協會接獲檢舉信

內容告知通報人宋O瑩小姐的照片中,有其小孩與該兔於2014/7/17的合照

兔子的毛色,特徵  都極為相似

協會認定其為疑似假通報,不再受理

 

2015/3/24  協會發信於曾小姐(附上檢舉照)

 

2015/3/24  收到通報人宋小姐回信,告知小孩合照的兔子是婆家飼養,已死亡,兔子是她在公園看到的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收到曾小姐回信。

 

當初協會已有要求要有 救援案發地照片 及 需本人通報

因宋小姐沒提供 公園案發地的照片,且 通報信非本人寄送
皆已違反通報規則,當初協會是基於信任及兔子安危優先,才同意接兔

如今有民眾檢舉,也提出和通報信中兔子花色相似的比對照
雖兔子每年換毛顏色多少有差異,但此毛色及細部特徵大致相符

為免爭議,協會將不受理此案。


在協會的立場上,因為每天皆會收到許多通報書,
很多都是民眾棄養,也有假通報,所以才建立通報機制,
協會也不願意在有疑慮的狀況下亂收兔,去助長真棄養假通報的發生
望民眾都能體諒。


目前協會還有許多急難棄兔案件待處理及安置送養,

且中途都有各自的正職,實無心力再處理後續爭議,只想把時間用在兔子上面

對於網路上的評論亦不會再做出任何回應。

 

 

相關圖片如下 (遮個資,原檔協會留存) 

3/23協會接獲檢舉照:

  

 

曾姓兔友及宋O瑩 通報信內所附照片:

    

 

 

 

以上,相關原圖留存協會,只公佈通報照及檢舉照供民眾自行判斷。

協會方不再就此事做出回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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