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案經協會認定為 疑似假通報 案件
不再受理。
相關說明如下:
2015/3/15
曾姓兔友先聯絡認識的協會中途表示有人撿到兔子,中途告知需依規定填寫通報申請書,並提供案發照片
曾姓兔友表示兔子已救回,沒有發現兔子的現場照片,基於信任及兔子安危優先,協會中途表示沒救援照沒關係,請對方先寫通報書
又,曾姓兔友說撿到兔子的宋小姐不會寫通報書,故由她代寄。
2015/3/16 協會接獲通報書。
與曾小姐約定先暫時安置,於2015/3/28由曾小姐北上交兔給協會。
寄件人為 曾姓兔友(通報書內所稱之同學曾小姐)
通報人為 宋O瑩 (自稱發現兔子者)
主旨: 通報救援書(兔兔所在地:高雄小港區。通報人姓名:宋O瑩)
通報者姓名:宋O瑩
通報者連絡電話:0931XXXXXX
通報者身分證字號:S2XXXXXX81
通報日期:2015/3/15
通報者暱稱:Sung
發現待救援兔時間:2015/3/15 下午5點左右
發現待救援兔地點:地標:高雄市小港區中山四路的高雄公園
待救援兔數量∕花色:一隻。淺灰色。
認為需救援兔原因:公園裡有很多的流浪狗,怕被狗咬了或跑上馬路被車撞了。
待救援兔目前狀況:發現兔子時,先通報一位養兔多年的同學曾小姐,曾小姐先通報了流浪兔協會,要我先帶回家安置確保兔子安全,再寫就援通報書給貴單位,因為家裡沒養過貓狗寵物,沒有任何籠子可以關,所以先把兔放置陽台,同學有給我飼料跟草,目前先暫時這樣,曾小姐會來接走兔子再親自送去台北的貴單位。
2015/3/16 曾姓兔友於臉書自行發文,表示已接得該兔,並感謝通報人宋O瑩夫妻在公園救兔,文中用FB標註其通報人好友宋O瑩。
留言也提及救兔行為及已通報浪兔協會,3/28將交由協會送養
2015/3/16 當晚,曾姓兔友所接灰兔交給一私人中途 (非協會中途,曾小姐亦無告知協會兔子安置別處)
此過程協會不知情也無參與,皆為曾小姐與私人中途自行接洽。
協會方是在3/23接獲檢舉後,才從曾姓兔友照片下的留言中得知兔子已在別處安置。
2015/3/23 協會接獲檢舉信
內容告知通報人宋O瑩小姐的照片中,有其小孩與該兔於2014/7/17的合照
兔子的毛色,特徵 都極為相似
協會認定其為疑似假通報,不再受理
2015/3/24 協會發信於曾小姐(附上檢舉照)
2015/3/24 收到通報人宋小姐回信,告知小孩合照的兔子是婆家飼養,已死亡,兔子是她在公園看到的。
收到曾小姐回信。
當初協會已有要求要有 救援案發地照片 及 需本人通報
因宋小姐沒提供 公園案發地的照片,且 通報信非本人寄送
皆已違反通報規則,當初協會是基於信任及兔子安危優先,才同意接兔
如今有民眾檢舉,也提出和通報信中兔子花色相似的比對照
雖兔子每年換毛顏色多少有差異,但此毛色及細部特徵大致相符
為免爭議,協會將不受理此案。
在協會的立場上,因為每天皆會收到許多通報書,
很多都是民眾棄養,也有假通報,所以才建立通報機制,
協會也不願意在有疑慮的狀況下亂收兔,去助長真棄養假通報的發生
望民眾都能體諒。
目前協會還有許多急難棄兔案件待處理及安置送養,
且中途都有各自的正職,實無心力再處理後續爭議,只想把時間用在兔子上面
對於網路上的評論亦不會再做出任何回應。
相關圖片如下 (遮個資,原檔協會留存)
3/23協會接獲檢舉照:
曾姓兔友及宋O瑩 通報信內所附照片:
以上,相關原圖留存協會,只公佈通報照及檢舉照供民眾自行判斷。
協會方不再就此事做出回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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