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兔子近況:已在協會安置

 

根據動物保護法,無主寵物均先行做14天招領公告。

自本公告日起算十四天,若無人領回者視為無主棄兔,已無寵物兔之所有權,亦無權再要求領回。

將由協會作後續安排、公開認養。

 

如有遺失寵物兔的民眾,請於公告期內儘速與協會聯繫,
並提供相關資料以茲證明,辦理領回作業,並結清協會救援安置、就醫照護等相關支出費用。

 

請原飼主提供以下資料舉證該兔所有權:(缺一不可)

1.一年內醫療健檢證明 (合法動物醫院開立)

2.近期居家照片(半年內,需有日期) 
社群媒體的發文日期、手機照片內容檢視拍照日期

3.該兔特徵照、生活照 ,5張以上

4.飼養環鏡照片

5.說明為何兔子會走失

( 若協會判定為不當飼養或是非安全飼養環境,協會有權不歸還,相關說明可自行查閱動保法法條 )

若經協會討論後能歸還,則飼主需建檔,手持正版身分證合照留檔並簽立協議書,以利後續追蹤。

 

所有連絡只接受MAIL書信討論,請直接寄至rabbitsos@gmail.com

浪兔FB及安置中心、賣場皆為志工協助,無法即時回覆,電話僅供查詢賣場,有任何問題請直接用信箱與協會連絡謝謝

 

公告日期:106年7月13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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